【厦门思明停车5月21日讯】实行道路停车收费是为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解决城市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杜绝长期占用公共车位、把公共车位变为私人车位的现象,让真正有需求的市民能够更轻松的出行、停车。及时缴交停车费是每位车主应尽的义务,大部分车主遵守规定,缴费习惯良好。但仍有少数车主欠费。为构建诚信社会,维护停车秩序,现对多次欠费车辆进行催缴公示。请欠费车主及时补缴,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为共同维护城市道路停车秩序,营造良好停车环境,希望广大车主及时交纳停车费。现将202401期欠费清单与之公示,数据截止2024年5月13日,如已缴费请忽略。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0592——5725085感谢各位车主的理解与支持!
车主可通过厦门思明停车公众号查询补缴。
温馨提示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机动车停放者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按照标示停放车辆,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机动车停放者不得在非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停车泊位的非停车时段停放车辆,不得影响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功能或者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时间持续超过四十八小时。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不按照规定交纳道路停车泊位停车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机动车转移、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时,应当督促机动车所有者补交。不按照规定交纳道路停车泊位停车费的,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者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
■编辑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