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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发布道路停车欠费补缴公告
来源:湖里城捷泊车     发布日期: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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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里城捷泊车3月28日讯】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依据《厦门市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法规,公司对辖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车位周转率等措施,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为保障智慧停车服务可持续发展,现就欠费补缴工作说明如下:

  催缴措施升级

  1、现场引导。管理员巡检时主动提示欠费信息,放置"欠费告知单"引导及时处理。

  2、网络推送.通过"湖里城捷泊车"微信服务号实时推送订单及欠费提醒,支持历史欠费线上查询。

  3、法律函告.大额欠费车辆多次催缴无果后将采取公示、律师函、诉讼等法律手段。

  4、联动追缴.预计2025年4月7日起将启动"联动追缴"机制——欠费车辆进入联动停车场时,需先补缴历史订单后方可离场。目前联动缴费停车场22个,后续将持续新增联动缴费停车场。

  5、信用惩戒.欠费信息将影响征信,可能影响贷款、就业、出行等权益。

  便捷补缴渠道

  请通过以下方式及时处理欠费:1.现场扫码:离场时扫描车位码完成支付;2.线上缴费:关注服务号→临停缴费→欠费查询;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0592-5769578(工作日9:00-17:30)。

  温馨提示

  1.请车主在进入停车场前提前核查欠费记录,避免因延误影响行程。公司将持续完善服务,与您共建"文明停车、诚信缴费"的出行环境。

  2.电话咨询:服务热线0592-5769578(工作日8:00-17:30)。

  3.公告中法律条款引用依据《厦门市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停放者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按照标示停放车辆,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

  第三十五条 不按照规定交纳道路停车泊位停车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机动车转移、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时,应当督促机动车所有者补交。

  不按照规定交纳道路停车泊位停车费的,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者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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