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7月29日讯】记者采访获悉,我市正加快青岛智慧停车一体化平台的搭建工作。作为我市道路泊车智能化改造试点,目前市南区泉州路、市北区台东一路、崂山区海龙路等市内四区20条路内停车路段的1120个泊位,已安装高位视频和鱼眼视频桩,将有效提升车场利用率和周转率,缓解周边区域停车难问题。
据悉,此次进行智慧化改造的20条道路包括台东一路(辽宁路顺兴路)、四平路(威海路和兴路)、泉州路(闽江二路燕儿岛路)、海龙路、隆德路、浦口路北侧、闽江一路、新浦路(澳门路东海西路)、漳州一路(福州南路燕儿岛路)、汕头路(澄海路珠海路)、海丰路(中信银行门前)、金平路(澳门路东海西路)、音乐广场附近道路、增城路、滨河路(重庆中路君峰路)、巨峰路(外贸学院附近)、劲松八路(同安路国信)、辽源路(通榆路福州北路)、诸城路、丰盛路。
“进行智能化改造后的路段,减少了人工干预,有效提升了停车计时计费准确率和车场利用率、周转率、收缴率等运营指标。”青岛市政空间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丕刚告诉记者,道路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后还可以为青岛车主提供找车位、预约车位、订单查询、无感支付等智慧停车服务及维修、洗车、加油、充电等汽车后市场优惠服务。市民可通过 “青岛慧停车APP”,实现停车无感支付及预约车位、加油洗车等优惠活动。
据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刘立介绍,智慧停车将互联网、大数据等前沿科技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是国家新基建的重要方向,青岛智慧停车一体化平台的建成及投入使用,将为市民提供高效、便利的出行方式,为青岛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下一步在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青岛还将逐步全面推进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工程,加快泊车业务管理质量提升,打造全市停车一体化平台。
■记者王冰洁 编辑ZR
相关新闻: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答复
青住建建议字〔2020〕048号
刘青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施策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和第二次中心城区停车资源普查,我市中心城区小汽车保有量约125万辆,现有停车泊位约144万,车辆和车位数比值为1:1.15,基本满足《城市停车规划规范》推荐值1:1.1~1.3,总体看相对平衡,但存在区域性停车矛盾,主要集中在部分老城区以及医院、商业区等部分重点区域。
为切实提升我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我局充分发挥市停车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按照“管理属地化、建设市场化、运营智慧化、监管法治化”的总体思路,理顺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补短板、强弱项,着力缓解停车难、停车乱。
一、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划引领,优化停车发展布局
一是开展停车资源普查。完成停车资源普查相关调查、GIS空间数据库和停车数据分析管理系统调查软件开发,建成全市静态交通数据库,为全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定价与执法方面的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撑。二是完成专项规划修编。2019年组织编制并完成《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按照“规模调控、圈层布局,方式多样、增加供给,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的综合治理思路,合理控制和优化停车场用地规模及布局,并提出引导产业化发展和社区综合治理等相关政策保障措施,逐步解决我市停车难。三是启动“十四五”公共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组织编制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公共停车场建设、联网共享、停车综合治理等工作计划,预计至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5万个;约19.1万个专用停车场实现联网管理,其中约7.64万个向居民提供共享服务;治理老城区、医院周边等停车难点、堵点总量达到242个,停车难得到明显改善。
(二)落实配建标准,大力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已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20〕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各区市政府应坚持停车设施差别化供给,通过提高建筑配建比例,建立起了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泊位为补充停车供给体系,努力保持居住区、医院及新建学校等重点难点区域停车供需平衡;将停车设施配建指标纳入规划条件意见书,综合考虑周边停车需求,提高配建系数,分区域实施差异化规划审批和管理。2019年中心城区完成22处停车场建设项目,增加公共泊位8165个,列全省第一,其中立体公共停车泊位约5062个,占总泊位数62%。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22处公共停车设施,新增泊位约8000个,其中立体停车设施14处,涉及泊位6605个,占总泊位数82.6%,较去年增加了20.6%。
(三)智慧化管理,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联网和共享
依托市级智能停车一体化平台,我局督导各区政府深入开展经营性停车设施联网改造和专用停车设施联网共享,着力解决我市老城区部分区域停车难问题,截止目前共实现联网泊位40236个,计划到2020年底前再联网7万个,开放共享单位不少于70家。加快道路停车智能化改造,在完成20条道路智能化改造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市内四区年底前再完成93条,累计智能化改造泊位5414个。
(四)市场化运营,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
一是在政策方面,我市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土地保障、规划奖励、资金奖补、优化审批、商业配套等政策,目前市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正按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力争形成具有操作性的政策体系。4月,我局联合市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了《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建规字〔2020〕3号),鼓励社会资本、市属、区属企业等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同时我局起草了《公共停车场建设及联网管理奖补实施意见》,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和联网管理进行奖补。二是在建设方面,我局指导各区市政府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停车设施,2020年全市共引入社会资本12.2亿,涉及新增泊位约6100个,其中市南区新湛二路人防停车场项目提供泊位500个,总投资约3亿元,缓解湛山老城区周边停车难;市北区中央商务区停车楼项目提供泊位400个,总投资约2.5亿,为中央商务区及周边停车提供便利;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配套停车场项目提供泊位619个,总投资约1.24亿,为东李商圈基础设施建设助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我局将督导各区(市)政府进一步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按照《青岛市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作战方案(2.0版)》,梳理辖区内停车难点堵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按照专项规划修编确定近期停车场建设计划,制定区域资金奖补办法,加强停车场建设,实施联网共享,开展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是健全完善政策体系。我局将协调各部门根据《实施意见》责任分工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停车收费价格改革,停车场道路泊位备案、公示、运行等细则规程,违法停车执法长效监管制度,完善规划、土地配套政策,破解利用广场、绿地、老旧小区建设地下立体停车设施的政策疑难点等。
三是严格停车执法管理。我局将协调各部门严格落实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强化综合执法;加强违法停车行为治理,重点加强对老旧城区、学校、医院、商业区等重点区域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监管,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规范企业停车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停车监督考核。我局将建立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专项考核制度,形成良性的考核激励机制,保证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再次感谢您为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希望今后的工作得到您更多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