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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主体变更
来源:于都发布     发布日期: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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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于都发布12月25日讯】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于都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收费主体变更公告。

  为规范于都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优化停车服务质量,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由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于都小象城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完成后中止于都小象城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收费管理,由于都县人民政府直接授权县属国有企业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于都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智能收费及配套设施停车场(含立体车库)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根据《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及县发改委关于《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收费及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于发改字〔2024〕198号)的批复,现将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收费及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主体: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二、收费范围:于都县城区主次干道路段及公共停车场。

  三、收费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营。

  四、收费标准:

  (当日21:00—次日8:00免费(地下停车场除外),注:每天封顶是指每车单个车位当日封顶收费)

  五、包卡优惠政策:

  六、缴费方式

  (一)车主可以通过以下三种便捷方式轻松支付停车费用:

  1.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于都国誉智慧停车”公众号。

  2.在微信中打开“于都国誉智慧停车”小程序。

  3.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机打票据上的二维码直接支付停车费。

  (二)各路段将配备专业的停车引导员,协助车主进行规范停车,并指导如何便捷地完成缴费流程。

  七、减免对象: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及市政设施施工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县、乡镇人民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者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按照公安交通和城市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八、注意事项:

  (一)占用两个车位、逆向停车、超出泊位线均属于违停行为。

  (二)针对违停、占位行为,我司将联合城管、交管等部门进行整治。

  (三)请车主们离开车辆时将车门锁好,车窗关闭,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及物品,如有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四)2024年12月31日前在于都小象城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月卡、季卡、年卡可以转让到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或选择让小象城泊公司直接退费。

  咨询电话:0797-6216090、0797-6336288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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