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郴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郴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技术规定在2017年旧版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停车配建方面最大的变化是大幅降低了办公建筑的配建指标。
新版规定普通住宅最低配建0.7个车位/100㎡计容面积,保障性住房最低配建0.5个车位/100㎡计容面积。综合医院最低配建1.2个车位/100㎡计容面积,专科医院最低配建1.0个车位/100㎡计容面积。
行政办公最低配建2.5个车位/100㎡计容面积,企业办公最低配建0.8个车位/100㎡计容面积。而在旧版中,行政办公最低配建4个车位/100㎡计容面积,企业办公最低1.5个车位/100㎡计容面积,下降幅度极大。
技术规定明确停车场可以采用地面、地下、立体停车库等形式,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和地面立体停车库。新建居住建筑不应配建机械式停车位、机动车升降梯。
技术规定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按车位总数的25%配套充电桩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旅游娱乐休闲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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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郴政发〔2025〕3号)已加入停车法规资料库,停车网运营类、钻石类和大数据会员可免费查看全文,欢迎致电咨询0531-8851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