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路
资讯中心    NEWS       >>  2010年9月前新闻资讯入口
首页  >>  资讯中心  >>  收费政策/管理政策/车位配建/技术标准
2025年4月一批停车政策开始实施
来源:中国停车网     发布日期:2025-04-24
分享到:     下载中国停车网APP

  2025年3月至4月,一批停车政策和标准开始实施,中国停车网市场研究中心(MRCPO)汇总如下:


  新规一:《天津市全面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实施方案》(2025),2025年4月2日发布

  目标:2025年,全市范围内建成59处停车场,新增10000个停车泊位,初步建成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全市停车一图统览、一网统管、一码服务、一体协同。2027年底,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更加规范有序,依法治理、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

  重点任务: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布局,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严格建设项目停车配建管理,充分挖掘老旧小区停车资源,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灵活建设一批临时停车场;实施停车综合治理,开展闲置停车资源治理,加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租售管理,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规范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加强停车秩序治理;强化科技赋能停车管理,构建智慧停车管理服务系统,提升道路停车智能管理水平,强化科技手段赋能联动执法,建立线上线下停车诱导体系;推进动静态交通联动发展,合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推进停车助教护学,推进停车助医保畅;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完善停车收费价格体系,开展居民停车自治,推动完善停车政策标准。


  新规二:《沈阳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标准(2025年修订)》,2025年4月11日实施

  住宅:一类区60平方米到9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宅最低配建0.8个车位/户,90到144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的住宅最低配建1个车位/户。

  办公:一类区行政办公有执法、服务窗口的单位最低配建1.3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其他行政办公最低配建1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商务办公最低配建1个车位/100㎡建筑面积。

  医院:一类区三级医院最低配建1.2个车位/100㎡建筑面积,二级及以下医院最低配建0.8个车位/100㎡建筑面积。

  机械车位:建筑工程配建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停车库、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地面停车场等多种形式。


  新规三:《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湛部规2024-42),2025年3月5日实施

  住宅:普通住宅赤坎区、霞山区以及开发区核心区最低配建1.0个车位/100㎡建筑面积,麻章区、坡头区最低配建0.8个车位/100㎡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最低配建0.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

  办公:行政办公具有对外服务功能的最低配建1.8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其他行政办公最低配建1.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商务办公最低配建1.2个车位/100㎡建筑面积。

  医院:综合性医院最低配建1.8个车位/100㎡建筑面积,社区医疗门诊最低配建1.0个车位/100㎡建筑面积。

  机械车库:配建停车位设置应以单层平面停车方式为主,居住类建筑地下室与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机械停车位。其它类建筑项目受用地条件限制时,可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新规四:《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GB/T 27545-2024),2025年4月1日实施

  改动内容:本文件代替GB/T27545-2011《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增加了术语“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其定义、更改了停车设备的型式、更改了停车设备的型号表示方法、更改了停车设备的标记示例、更改了停车设备的相应使用环境下要求、更改了停车设备的设计及配置、更改了单车最大进(出)车时间和存容量等。


  新规五:《关于延长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5〕2号),2025年4月1日发布

  延长有效期: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0〕1号)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收费标准:15分钟内免费,重点区域1小时内5元/半小时,1~3小时8元/半小时,3小时以上13元/半小时,工作日单次连续停放最高328元,非工作日单次连续停放最高263元。非重点区域1小时内2元/半小时,1~3小时3元/半小时,3小时以上5元/半小时,单次连续停放最高26元。


  新规六:《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路内停车泊位收费问题的通知》(2025),2025年3月11日实施

  收费标准:市区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继续实行最高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不变。即A级区域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5元,以后每半小时收2元,累计收费。B级区域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4元;以后每半小时收1元,累计收费。


  新规七:《锦州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锦政规〔2025〕1号),2025年3月18日实施

  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


  新规八:《漯河市停车管理办法》(漯政〔2025〕6号),2025年3月19日实施

  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

  平台接入要求:推送停车设施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名称、地址、权属单位、管理单位、设备品牌型号、联系电话、收费标准、车位数量、泊位实时空闲数量等。

  道路停车收费:道路停车泊位根据不同路段、 不同时间的停车需求,实行免费停放和收费停放两种方式。

  信用惩戒: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停车设施经营者、停车人的诚信管理,建立健全停车记录和信用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新规九:《无锡市推进城市停车智慧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锡政办发〔2025〕12号),2025年3月17日印发

  加强市级智慧停车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市城管局负责建立无锡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组市平台应制定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联网技术规范,统一停车信息采集和管理标准。

  推进“一个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停车设施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完善停车资源监督管理机制。

  构建“一个窗口”服务模式:市平台整合各级平台窗口服务功能,依托“无锡停车”搭建全市统一的停车服务窗口,为市民提供实时信息查询、停车诱导、先离场后付费注册、错时共享申请等服务。

  推广使用“一个无锡停车支付码”:分步推广统一的“无锡停车”支付二维码,到2025年底前,国有公共停车场统一使用“无锡停车”支付二维码;到2026年底前,市区国有公共停车场统一使用“无锡停车”二维码。

  建立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运营保障机制:各市(县)、区城管部门负责全面梳理并报送辖区内政府性公共停车资源底册清单。

  推进智慧停车场景研发应用:不断拓展公共停车场“先离场后付费”、就诊预约停车、区域共享停车、充停一体化等各类场景研发建设、推广应用。

  加强智慧停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到2026年底,全市国有封闭停车场智慧化达标率达到100%。


  新规十:《湖州市智慧停车云平台管理办法》(湖综执〔2025〕4号),2025年4月6日实施


  新规十一:《(嘉兴)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实施方案》(市政府便签〔2025〕14号),2025年3月11日发布


  新规十二:《张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张发改价格〔2025〕26号),2025年3月5日实施


  新规十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泉建规〔2025〕2号),2025年3月20日实施


  中国停车网【法规库】收录了停车行业的各类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城市停车规划、政府停车工作计划、停车相关资质许可等资料,中国停车网运营类、钻石类和大数据会员可免费查看全文,欢迎致电咨询0531-88512040。



抱歉!“市场监测报告版块”文章仅限标准白金以上级别的会员查看,了解会员服务请点击网页右上角【我们的服务】,咨询电话:0531-88512040。
更多内容需要[登录] 查看!还没注册
特许经营市场研究报告
评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