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至7月,一批停车政策开始实施,中国停车网市场研究中心(MRCPO)汇总如下:
新规一:《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重庆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7号公告),2025年7月1日实施
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平台接入要求:停车场的管理者或者信息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将停车数据信息实时传入智慧停车应用,提供停车泊位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停车引导、泊位共享等服务。
路内泊位收费: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按照发展改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得收入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新规二:《濮阳市停车管理服务条例》(濮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号公告),2025年7月1日实施
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平台接入要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系统应当向社会公布提供服务的停车场分布、车位数量、使用状况等信息,提供停车引导、预约停车、泊位查询、车位共享等便捷停车服务,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和停车管理水平,促进智慧交通城市建设。
免费时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管理的停车设施免费停车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医院、景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配建的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小时。
新规三:《长沙市停车设施发展三年达标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财建〔2025〕3号),2025年6月16日实施
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一类地区按2.0系数,二类地区按1.5系数,三类地区按1.0系数。根据系数乘以泊位数得到分数予以奖补,并实行总额控制。
停车难重点区域治理:政府投资项目市级专项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其中工程总投资200万元以下的按总投资的25%作为市级专项补贴资金总额。
智慧停车建设: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奖补按照不超过当年平台建设费用的10%进行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他费用包括系统运维、平台升级、研发费用不超过当年总费用的10%进行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已开放泊位200个以上并开通ETC支付功能的公共停车场进行奖补,公共停车场按照4000元/个进行奖补。对社会价值高、打造新技术、新模式的典型示范性智慧停车应用场景项目进行奖补,按照每个投资总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非政府投资公共停车设施:多层停车楼、地下停车场、P+R换乘停车场按一类区域10000元/泊位,垂直升降、平面移动以及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场按一类区域3500元/泊位,升降横移及其它类型的机械式停车场按一类区域2000元/泊位补贴,平面停车场建成并投用一年后,可享受300元/泊位补贴。
新规四:《青岛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5),2025年6月30日实施
机械车位:新建住宅类建筑不得采用简易升降和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剧院、展览馆、体育场馆等人流、车流集中疏散的大型公共建筑不宜采用机械车库,确需设置机械车库的,应采用存取效率较高的全自动机械式停车设备。其他各类建筑及城市公共停车场设置机械停车库时,鼓励采用全自动机械式停车库。
充电车位: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等,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新规五:《(南通)关于调整市区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优化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通发改收费〔2025〕237号),2025年7月10日实施
延长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市区收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间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
优化区域划分:崇川区濠北路-濠东路-城山路-青年路-姚港路-孩儿巷路合围区域及崇川路-园林路-啬园路-长江路-城山路合围区域由一类区域调整为二类区域。
新规六:《(连云港)全市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25),2025年6月23日印发
目标:对市域范围内城市道路和主要国省道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公安执法停车场和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的建设和使用纳入连云港市智慧停车项目,实行统一管理,通过“统规统建、统用统管、统运统维”,形成“一个平台汇资源、一套机制管运行、一张网络统协同”的工作格局,实现全市智慧停车“一张网”。
工作措施:整合共享停车资源,全面普查建档。优化升级停车系统,优化平台功能。充分挖掘停车供给,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停车政策保障,加大新能源服务。
新规七:《汕头市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2025),2025年6月10日实施
新规八:《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加强停车资源建设管理不断优化市区停车环境的通知》(临政办发〔2025〕16号),2025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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