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针对多部拖欠临时占道停车费的车辆,该公司已于2024 年5月17日进行现场告示,并于2024年5月17日进行登报公告,截至2024年8月18日仍未缴纳相关停车欠费,将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二百三十六条、五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请相关车主挪走车辆。
公告表明,如果相关车主在2024年9月18日前未履行挪车要求,该公司将代为将车辆挪至成都西站地下停车场(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辉路),届时相关挪车费、公共停车场停车费用以及一切不利后果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编辑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