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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7月1日起执行
来源:中国停车网     发布日期: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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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青岛市高新区发改局等多部门印发《关于高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而高新区的收费管理有关事项。

  通知明确高新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以下简称“道路泊位”)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具有公益性特征的教育科研院所、体育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景点)、医疗机构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机场、车站、港口以及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换乘站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事故车辆停车场;举办大型活动依法设立的临时性停车场;其他按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的停车场。除上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外,其他依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通知综合考虑动静态交通情况、停车供需情况、交通路网分布、区域功能定位等因素,共划分为三类区域停车场。一类区域主要为行政中心、商业综合体、景区公园以及停车泊位特别紧张的集中居民区等区域;二类区域主要为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周边,医疗机构、体育文化场馆、工业区和其他商业繁华地段,以及停车泊位紧张的集中居民区等需要加快车辆周转的区域;三类区域为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通知明确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主要采取计时收费方式,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

  道路泊位日间时段实行累进递增计费模式,一类区前30分钟免费,首小时内1.5元/30分钟,首小时后2元/30分钟。一类区公共停车场前30分钟免费,日间1.5元/30分钟,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最高收费均为15元。夜间道路泊位免费,公共停车场5元/次。

  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每日(连续24小时为一日,下同)在实行政府价格管理的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泊位首次停车,首2小时免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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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关于高新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青城发改价格〔2025〕4号)已加入停车法规资料库,停车网运营类、钻石类和大数据会员可免费查看全文,欢迎致电咨询0531-8851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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